公有標租

12月09日舉辦「中央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說明會 - 南部場」

2016/12/09

在國家整體發展、能源利用與環境永續考量下,為促進能源多元化及自主供應,打造綠能低碳環境,行政院於本(105)年度 9 月 8 日核定「太陽光電 2 年推動計畫」,規劃太陽光電設置量在 107 年 6 月達成 870MW,總計 1.52GW 之推動目標。推動主軸包括中央公有屋頂、工廠屋頂、農業設施等屋頂型設置,及推動利用嚴重地層下陷、鹽業用地、水域空間及封閉掩埋場及受汙染等地面型設置,充分展現發展再生能源之決心。2.     針對中央公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邀集中央機關相關單位,說明中央公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具體作法。目前主要應用 PV-ESCO(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模式將公有屋頂出租設置太陽能,無需額外編列預算,該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由廠商專責建置及維護,可有效利用中央公有屋頂的閒置空間,活化國有不動產,並有固定的租金收益貢獻國庫。且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對頂樓具有隔熱降溫效果,可減少屋內空調用電,節約能源與電費支出。
 
參與對象:本活動為公務受訓,不開放公司行號及一般民眾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