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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公告】「106年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106年8月25日受理申請截止

2017/07/31

活動宗旨:為推動本市建築物設置智慧及太陽光電再生能源設備,特辦理光電智慧建築標章之認證,並訂定本辦法。


一、主旨:有關106年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受理申請及各級獎勵金金額與方式。


二、依據: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辦法第8條規定。

 

三、公告事項:

(一)旨揭認證辦法受理期間為即日起至106年8月25日止,申請書可至本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


(二)經獲選之案件將依等級發給獎勵金(金級3萬元,銀級2萬元,銅級1萬元,),獎勵金將匯入申請人提供之銀行帳戶。

(三)公告地點: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高雄之光-宜居之城(http://build.kcg.gov.tw/solarkcg/index.aspx?au_id=3021)網站」。


(四)報名資格:

經評選獲得優良高雄厝綠建築大獎建築物之建築師、設計師及起造人。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使用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申請核發標章時,應繕具申請表及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為之:

1.光電智慧建築綜合指標與自評表。
2.設計圖說、照片及完整說明資料。
3.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完成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及登記之文件。
4.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文件。

前項光電智慧建築綜合指標,由主管機關公告之,收件截止期限106年8月25日止,訂於9月初本局內部初選,預計於9月底召開評選


(五)評分方式:
1.初選:由本局邀請具相關專長或合適人選擔任評選委員,組成評選委員會,以客觀、公平方式進行評選,依據評選遴選出入選作品。
2.複選:由入選進行第二階段評選,由本府太陽光電設施推動小組依據評選基準選出得獎作品。
3.得獎公告:得獎名單公告於網站;並由承辦單位通知領獎時間,將邀請得獎者參加頒獎典禮,若未出席頒獎典禮者,後續以email、臉書訊息及電話聯繫。


(六)獎勵方式:                             

金級(得分達八十五分以上):3萬元整
銀級(得分達七十五分以上未滿八十五分):2萬元整
銅級(得分達六十五分以上未滿七十五分):1萬元整
 

以下附件提供下載

Word: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辦法

PDF:高雄市光電智慧建築標章認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