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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公告】公告「106年度新北市市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請踴躍參加投標

2017/01/16

一、標租標的:指於不影響原定用途下,可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建物,詳「106 年度新北市市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租賃標的候選清冊」,得標廠商應於本局提供之候選清冊中新店區、烏來區及三峽區中擇一地區建置 3 處以上防災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含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及儲能系統),惟前揭清冊僅供參考但不限於前揭清冊標的。
 

二、投標資格: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三、截止投標期限及投標方式:於 106 年 2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前,以掛號郵遞或專人送達至本局綠色產業科(22001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3 樓)。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106 年 2 月 17(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於新北市政府 0305 會議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4 樓)當眾開標。
 

五、本公告未刊登事項,悉依投標須知、租賃契約書(草案)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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