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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公告】桃園市110年太陽光電補助限定一般住家,每瓩最多加碼3倍補助

2021/01/25

桃園市110年太陽光電補助限定一般住家,每瓩最多加碼3倍補助

發布單位:公用事業科
發布日期:109-12-18
截止日期:110-12-31
提供單位:公用事業科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經發局自104年起推動太陽光電補助,申請踴躍,補助太陽光電累計283案,裝置容量達29.86MW,預估年發電量約可供應9,140戶家庭使用,迄今補助即將邁向第6年;另外,自108年起新增儲能補助,累計補助7案,裝置容量為1,596瓩。經發局為延續能源轉型推動能量,將於110年續行辦理太陽光電及儲能設備補助,自110年1月11日開始受理,期盼市民能持續響應。
經發局表示,現階段中大型案場PV-ESCO或融資等商業模式已相當成熟,小型案場如一般住家或集合式住宅,投資意願相對較低,本局為提升住家或社區屋頂導入太陽光電意願,於110年太陽光電補助計畫特別限定一般住家為補助對象。此外,裝置容量各級距補助金額與109年比較,也提高了約2~3倍,裝置容量5~10瓩級距由原本5,000元/瓩提高至1萬5,000元/瓩,補助上限至40萬元止,歡迎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踴躍申請。
至於儲能設備補助部分,將依據設備取得的方式不同,提供設備購置及發電量補助兩種方案供申請人選擇,每案最高補助200萬元;凡桃園市轄內非公家機關之用電戶,針對已設置、建置中或規劃中之儲能設備,皆符合補助資格,有意願者欲申請從速,以免向隅。
有關太陽光電及儲能設備補助計畫及申請文件,請至「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如有進一步之疑問,亦請洽綠能專案辦公室諮詢,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785-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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