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經濟部公告】預告修正「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 率、申報期間及方式」

2017/10/23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授能字第10605017330號
附件:「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
           及方式」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
           申報期間及方式」。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
三、「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
        式」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
        (網:http://www.moeaboe.gov.tw),首頁布告欄「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
       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1.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2.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3.電話:02-277221370分機855。
       4.傳真:02-27757772。
       5.電子郵件:chchien2@moea.gov.tw。


詳細網址:經濟部能源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