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今(107)年下半年電價調整,經濟部再次強調,電價有電價公式且須經過審議,有關外界指稱電價將調漲之相關報導,純屬不實臆測。
經濟部表示,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3%之限制,台電公司依電價公式估算之電價檢討方案,尚須經過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由審議委員依公式檢視各項成本因子、提供專業意見,始決議最終電價調整結果,外界報導電價即將調漲一事,實屬不實臆測。
經濟部再次強調,電價的訂定首重穩定,同時電業法亦設置電價穩定準備管理用以平穩電價,目前亦有790億元可用於電價穩定,經濟部將依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節約能源3個原則下優先進行電價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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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經濟部嚴正澄清,有關外界指稱電價將調漲,純屬不實臆測
201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