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北市美國商會2018白皮書建議保留特定核能電廠作為備用發電方案,經濟部表示,政府推動能源轉型政策,推動過程中將透過持續強化需求面管理抑低尖峰電力負載,並推動各項電力建設,確保供電穩定。2025年非核家園已入電業法,且為社會共識目標,既有核能機組將如期除役。
有關各界關切政府如何兼顧環境永續及供電穩定,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已從需求端著手,擴大推動需量競價等需求面管理措施,引導用戶移轉尖峰用電,抑低需求。同時在供給方面,經濟部表示台電公司機組大修皆已在6月前完成,除了持續強化機組運轉維護,確保機組可用外,新機組商轉方面,近期已有大林電廠新1機、通霄電廠新1機及大潭電廠7號機商轉,增加供電能力約230萬瓩。後續大林電廠新2機、林口電廠新3機也將於今年下半年陸續加入供電,可再增加160萬瓩。預計在持續推動需求面、供給面措施下,108年起備用容量率可達15%以上,將可穩定國內電力供應。
經濟部強調,確保電力供應穩定,係推動能源轉型之先決條件,經濟部將持續在「多元創能增加供給、積極節能全民參與、靈活調度智慧節能」等三大執行策略下推動各項工作,全力確保供電穩定。
而我國推動能源轉型,規劃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係電業法所規定之法定目標,既有核能電廠將陸續於運轉年限40年到期後如期除役,不會以老舊之核能電廠作為備用機組,核四電廠也不會啟封、不會運轉,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敬請民眾及產業能積極響應節能,並支持政府持續建構為未來低碳、低污染及非核的生活環境。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依據106年1月26日公布施行之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另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規定,核一廠兩部機組運轉壽齡已近40年,運轉執照分別於107年12月5日及108年7月15日期滿,未來核一廠兩部機組及後續核二廠、核三廠共四部機組將於運轉壽齡達40年後如期除役,不會將老舊的核能機組留下作為備用機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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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經濟部能源局公告】回應美國商會 政府全力推動能源轉型及穩定供電 2025非核家園目標不變
2018/06/06